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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711 时间:2024-04-12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预防高坠隐患排查治理,压实以建设单位为首的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2024年度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4〕11号)、《2024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沪建安质监〔2024〕12号)要求,市安质监总站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本市16个区以及临港新片区和上海自贸区2个特定地区,对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各类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适当提高项目抽查比例,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结合年度检查工作,将对各地区监督机构在日常实施工地安全生产状况、参建各方安全行为方面的监管情况,开展相应检查工作。
对在监督抽检中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将要求有关使用单位暂缓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用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处置,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规及隐患问题突出的工地,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并予以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检查组将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规定建筑工程,执行廉政纪律相关要求,加强纪律约束和社会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向参建各方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