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657
点击量:658 时间:2024-04-08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建设监理协会,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强化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理责任,切实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监而不理”的问题,我局于2023年12月28日至29日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专项检查以企业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单位的市场行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情况,重点抽查处于主体施工阶段、实名制考勤长期不到位、信用分较低的工程监理企业承接的在建项目和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共抽查项目18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停止施工通知书1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2份、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11份,对5个监理企业实施不良信用行为扣分建筑工程。
本次检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珠海市建筑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抽取18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市场和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评分。其中,90-100分的项目5个,80-89分的项目8个,70-79分的项目3个,60-69分的项目2个(具体评分详见附件)。
(一)部分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方案施工;未见安全监理交底程序及内容,监理交底记录不规范,未对监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进行交底;
(三)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四)部分项目监理员到岗天数不足;未录入实名制考勤系统,监理交底记录与岗位责任制分工人员不对应;
(五)部分项目未认真审查及留存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记录不全。
(一)此次被检查的监理企业要立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
(二)各监理企业对照本次通报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存放于各建设项目现场以备检查。
(三)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要结合《珠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监理企业“监而不理”现象的治理力度,对落实整改不到位、屡教不改的监理企业一律采取责令停工、扣分、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本次检查排名靠后且得分在70分以下项目的监理企业进行一次扣30分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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