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657
点击量:943 时间:2024-01-25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相关行业企业:
根据《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2023年度质量安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通知》《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检查组,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在全市开展了岁末年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2023年度质量安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工作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我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人员及专家库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抽取13个主体在建工程确定为受检项目。重点检查了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施工质量专项清查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电梯加装和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监管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标准化考评工作开展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情况、扬尘防治和绿色施工开展情况等十个方面的内容。本次检查对13个项目存在的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清单,对部分项目质量及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隐患及问题,向辖区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下达了5份执法建议书。对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开展了年度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项目监管中都能够守牢质量安全底线,思想态度不松懈,监督抽查不漏项,问题整改全闭合。绝大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责任主体履职意识不够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本次检查项目中,部分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主动履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好相关建设工作,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市场行为、扬尘防治及绿色施工综合评分较高,予以通报表扬。但也有个别项目存在责任主体履责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滑坡明显,项目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现予以通报批评。
1.津市工程车桥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单位:中联重科车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友谊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汉寿县凰山路公租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汉寿县中医医院;施工单位:湖南湘汉中宇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鑫正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科教楼新建工程,建设单位:西湖管理区教育局;施工单位:德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新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石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石门县青年公寓工程,建设单位:石门县祥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石门县澧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临澧县太浮镇政府公租房二期,建设单位:临澧县太浮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湖南昌恒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部分项目施工、监理和分包单位存在关键岗位人员履责不到位的问题,未严格落实《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要求,主要体现在部分管理员、安全员现场履职不到位,日常管理资料不全;安全日志、监理日志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安全日志没有突出发现的隐患和整改结果;石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石门县青年公寓工程、澧县澧乐府商住小区一期工程、常德市芷园公租房(人才公寓)新建工程等项目存在的问题比较明显。
不重视质量技术交底,如中昊港创·常德经开智汇企业港项目、鑫湖缘·时代广场二期29#、30#住宅楼建设项目可视化交底记录不完整,无相关影像资料;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没有治理到位,如石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石门县青年公寓工程、中昊港创·常德经开智汇企业港等项目存在存在构造柱主筋偏位错台、植筋不牢固、预拌混凝土施工存在局部蜂窝麻面、漏浆等常见质量通病;质量管控体系没有严格落实,如临澧县太浮镇政府公租房二期、澧县澧乐府商住小区一期工程等项目现场未留置同养试块且标样试块养护不规范、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无针对性检查验收资料;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科教楼新建工程、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四期)-B地块中联农机项目(一期)等项目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无监理旁站记录、见证取样过程缺失影像资料等现象较为突出。
项目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规范不落实,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如石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石门县青年公寓工程、临澧县太浮镇政府公租房二期、澧县澧乐府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鼎城区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楼综合楼9#教学楼等项目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规范,临边防护部分提前拆除,部分电梯井架体稳定性不够,钢管对接处未交错设置;桃源县第二中学“徐特立教学楼”项目工程、芷园公租房(人才公寓)新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等项目临时用电不规范,部分施工机具未配备末端移动配电箱,用电线路拖地私拉乱接现象突出;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科教楼新建工程、石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石门县青年公寓工程等项目起重设备安拆顶升过程中,安装单位没有配备持证司机,存在重大风险;安乡县今朝春城项目起重司机室未配备灭火设施,鼎城区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楼综合楼9#教学楼、芷园公租房(人才公寓)新建工程等项目工地板房防火等级不达标等现场临时消防隐患问题较为突出。
桃源县第二中学“徐特立教学楼”项目工程、石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石门县青年公寓工程、临澧县太浮镇政府公租房二期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人不具备交底资格,交底内容无针对性,交底真实性存疑等;中昊港创·常德经开智汇企业港项目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信息缺失、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凭证、施工单位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支付凭证缺失;安乡县今朝春城项目施工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延期,未按设计施工原设计25层,现18层,变更手续缺失等。
扬尘防治和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必须做到常态化,无论是乡镇还是城区项目都必须执行行业规定,特别是装修阶段出现的问题较多。如临澧县太浮镇政府公租房二期、西洞庭鑫湖缘·时代广场二期29#、30#住宅楼建设工程等项目问题较为突出。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打入项目资金专户,施工单位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检查发现仍有部分项目问题突出。如临澧县太浮镇政府公租房二期、澧县澧乐府商住小区一期工程、石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石门县青年公寓工程等。
对照《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业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建建〔2023〕12号)文件要求,综合各区县市和质安站全年的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情况,各单位年度得分情况如下:
第十二名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7.4分(津市市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一人)
第十三名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83.6分(市城区发生二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二人)
(一)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全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持续推进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开展质量安全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到位,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实到位。春节临近,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研判形势,提前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工地加强班前教育,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严防基坑施工、高处作业等危大工程发生伤亡事故,切实做好冬季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工作,防范动火作业、生活区用电、取暖等消防安全。
(二)切实加强园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区要深刻汲取津市市高新区“3·21事故”教训。坚决清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彻底消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制不顺和监管漏洞等情况,市住建局将把全市园区在建项目列入2024年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督查指导的重点。
(三)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2024年,监督机构重点核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和每月是否按实名制考勤信息发放工资等情况,对未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过期、未按实名制考勤信息发放工资的项目一律停工并函告人社部门联合查处。
(四)重点加强全市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监管建筑工程。各区县市住建部门要规范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建设行政审批程序,联合乡镇、街道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监管机构和人员,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对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未纳入监管,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经竣工验收提前投入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各县市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完善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