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657
点击量:529 时间:2024-01-15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23〕1065号)要求,市住建局于2023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全面自查,督导检查和巩固成果三个阶段,在区县自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局抽取了12个区县和24个项目,对区、县住建部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单位建筑市场行为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大多数区县、开发区都能按照检查内容对属地项目进行自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大多数企业都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但仍然有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部分区县、开发区住建局对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供资料全部为质量安全日常检查资料;部分区县、开发区住建局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但检查项目较少,查处力度偏弱,问题整改不到位,市场乱象未能有效消除。新城区、灞桥区、鄠邑区问题较为显著,工作需要加强。
(二)部分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不够规范;部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部分监理单位监督职能未能发挥。
2.总监理工程师未有效履职,资料存在代签情况,监理例会签到表无总监签字;
(一)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请新城区、鄠邑区、周至县住建局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于1月15日前将结果报送市住建局1306办公室。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对通报中提到的企业及其所属项目进行排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的从严查处,并取消年度创优夺杯资格。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按照事权下放后的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形成长效机制,有效的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三)各有关企业要加强自我约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配齐配全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并确保在岗履职。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氛围。